據中央社報導,美國民主黨領導的聯邦眾議院司法委員會11月29日給總統川普一周時間,要他決定是否在即將展開的彈劾程序中,讓他的法律顧問提出證據和傳喚目擊證人。
據報導,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致函川普,要求總統的法律顧問在12月6日北美東部夏令時間下午5時之前,依據委員會的彈劾程序,具體說明計劃採取的行動。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預定下週開始衡量可能的彈劾條款。
根據彈劾程序的規定,川普可以傳喚目擊證人、提出證據和出席聽證會。
眾院民主黨人計劃在聖誕節前解決彈劾川普的問題。如果眾院彈劾他,共和黨掌控的參議院將舉行審判,判定總統是否有罪並將他免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