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一路闖紅燈釀禍引糾紛 警籲循合法方式解決

【記者李麗華/高雄報導】苓雅分局於113年9月2日2時3分許接獲通報車禍,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遂派員到場。經瞭解係于男(61歲)駕駛營小客車由五福一路西向東直行,於上述案發時間,在五福一路、光華一路口闖紅燈,碰撞由光華一路南向北直行余男(22歲)駕駛之自小客車致肇事。雙方駕駛頸部扭傷,送醫治療,意識清楚,無大礙。本案無人酒駕。另碰撞後,自小客車副駕駛座余男(54歲)下車拉扯于男,導致于男擦挫傷,于男提出傷害告訴。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並調閱監視器佐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于男闖紅燈導致事故發生,詳細肇事責任待送交通大隊初判。于男闖紅燈違規部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余男涉嫌傷害罪,於警詢後,函送地檢署偵辦。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以理性平和的態度溝通處理,並循合法方式解決,或儘速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切勿罔顧自身及他人安全,訴諸違法手段而觸法遭送辦!本分局針對不法行為,絕對嚴正執法,以維社會治安,保護民眾安全。

計程車闖紅燈釀禍。(高雄市苓雅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