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麗華/高雄報導】有關民眾於社群媒體反映鼓山區某餐飲業製售之湯品,涉食品安全衛生疑慮乙案,衛生局今(4)日派員查察。
衛生局今(4)日派員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現場查察,經查該店盛裝湯品供作加湯用之器皿雖有加蓋密合非屬高風險,惟未妥適管理,已要求立即改善,另查出餐區與回收餐具區未設置明確區隔,有交叉污染之虞,飭令業者限期2天內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及44條第1項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加強作業場所、設施設備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

衛生局派員查察。(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