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一路民宅火警 警帶回屋主釐清案情

【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鼓山分局於11日4時30分許接獲報案稱鼓山一路某民宅有火警,現場經警消到達現場馳援,並執行交通管制,經撲滅火勢後,現場無人受傷、惟火勢有延燒至他屋,警方為求慎重於現場將陳姓屋主帶回派出所以釐清案情。

據警方於現場帶回陳姓屋主(66歲,男)釐清案情,陳男表示係因使用蚊香後外出,故不慎引發火勢。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失火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由消防局火調科調查釐清。

鼓山一路民宅火警。(高雄市鼓山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