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娜議員與高醫工會指稱大同醫院換約營運造成員工權益受損 高市勞工局:均非事實 全力保障醫護勞動權益

【記者李麗華/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陳麗娜議員與高醫工會指稱大同醫院換約營運造成員工權益受損,均非事實,高市勞工局全力保障醫護勞動權益。

有關長庚法人提供留任大同醫院員工每人每月5,000元留任獎金,係屬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工資範圍,長庚法人早已承諾將依法計入退休金計算及提繳基礎。另留任獎金與年度加薪實分屬二事,並無所稱有留任獎金即不能加薪一事。又長庚法人亦於協調會議承諾將完整採計於高醫大附設機構(含受委託經營醫院)服務及99年委託經營前於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服務之特別休假年資。前述勞動條件均無損及大同醫院勞工既有權益,勞工局亦將監督長庚法人履行承諾,陳麗娜議員所指控之事均非事實。

勞工局長江健興表示,針對員工權益部分,勞工局除了關心留任大同醫院(長庚法人)的勞工外,對於轉任高醫體系其他醫院的勞工亦全面重視其勞動權益。勞工局同時呼籲,如有相關勞工權益疑問,均可直接向勞工局諮詢反映(電話:07-8124613,分機232、233、234)。

勞工局表示,陳麗娜議員記者會所述關於員工保障部分是「散播不實訊息抹黑」,合約保障留任員工每月增加5000元「併入退休金」計算,雇主依法提撥;留任員工於「高醫體系年資全數保障認定」,並非只認大同醫院工作年資,呼籲陳議員勿「散播不實訊息抹黑」為落選廠商說話。

大同醫院。(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