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酒駕不慎撞擊處置車禍警車 依公共危險罪嫌究辦

(記者林韋呈高雄報導)高雄市小港分局交通分隊於昨(8)日在小港區營口路慢車道公車招呼站前,處理車禍時,警用巡邏車遭26歲楊男駕駛自小客車不慎從後撞上,小港交通分隊即通報勤務中心,並另派員到場處理及測繪交通事故現場圖,協助指揮疏導交通,有關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警方調查釐清。

警用巡邏車遭楊男駕駛自小客車不慎從後撞上,並導致翻車。(記者翻攝)

警方指出,經查楊男駕駛自小客車,由小港區營口路慢車道(北向南方向)行駛至營口路慢車道公車招呼站前,追撞正在處理交通事故且靜止狀態之巡邏車,導致楊男車輛向左翻覆,前車頭損壞,惟楊男手腳擦傷。

警方表示,經當場對楊男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達0.26mg/l,超過標準值,立即逮捕楊男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另受撞擊警車,左後側輪(軸)胎毀損,所幸潘姓員警未受傷。本分局派遣警力於現場警戒及疏導交通,並於8時50分現場排除,恢復交通順?。

高雄市小港分局交通分隊在處理車禍時,警用巡邏車遭楊男駕駛自小客車不慎從後撞上。(記者翻攝)

小港分局呼籲,開車不喝酒,嚴禁酒駕行為。另民眾駕車行經路口時,應注意車前及四周狀況,減速慢行停、看、聽,行車應注意車況及安全,並隨時注意駕車精神及車輛狀況,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