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志明/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表示,3月9日16時10分接獲報案指出,三民區建國一路與凱歌路口發生糾紛情事,警方隨即派遣轄區長明派出所警網前往處置。
警方到場了解後發現,朱姓男子(40歲)疑因精神狀況不佳,在現場毀損多部停放於路旁的車輛及停車場充電樁,並將物品丟擲至道路中央,造成往來人車通行安全之虞。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於陸路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
警方表示,員警到場後發現朱男有自傷之虞,遂先行予以管束並強制送醫。全案後續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毀損罪嫌,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民眾遇事應理性面對並妥善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做出違法脫序行為,以免造成難以彌補的後果。警方也強調,對於危害公共安全及他人生命、身體安全的違法行為,必定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員警到場後發現朱男有自傷之虞,遂先行予以管束並強制送醫。(記者翻攝)

